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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蒋家头周边地块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城管〔2022〕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蒋家头周边地块景观绿化,构建优美人居环境,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蒋家头周边地块景观提升工程。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东至迎宾路,南至工业大道,西至民康路,北接新建小区金正花园。项目新增用地面积4616.3平方米,土地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另改造部分原有土地。项目主要包括绿化工程1471.95平方米、铺装工程4987.92平方米及景观提升工程1项。绿化工程包括乔木40株、灌木47株、地被1471.95平方米,铺装工程包括铺装4987.92平方米,景观提升工程包括树池817.2米 、木质座椅8个、停车位标线400米、景观照明1项及其他设施1项。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352.8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4.76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46.05万元,预备费32.08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统筹解决。
四、根据《常州市天宁区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常天政办〔2021〕14号)要求,本项目实行集中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单位为江苏舜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江苏舜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履行建设单位职责,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为项目使用与接收的主体,项目施工合格后,予以接收和管理。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204-320402-04-01-814966)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