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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东南道路五十七西侧、二十一米河北侧地块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住建〔2022〕1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地块周边基础设施,原则同意东南道路五十七西侧、二十一米河北侧地块配套工程实施。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茶山街道,勤丰路南侧、二十一米河北侧,总用地面积为5775平方米。
(一)道路工程
东南道路五十七(勤丰路~二十一米河)全长120米,道路红线宽度9米,道路用地面积1065平方米,规划为城市支路。
(二)管线工程
雨水管:管径DN250-d500,管长170米;
污水管:管径DN400,管长85米;
给水管:管径DN200,管长130米;
信息管:管径2φ110,单管总长240米;
供电管:管径2-6φ200,电缆沟B=1200mm,管沟总长455米。
(三)截流泵站迁改及附属管线工程
改建地埋式泵站1座,配套设置DN400-DN600污水截流管道520米,设置DN600-DN800取换水管道570米。
(四)道路照明、交通设施、段智能交通设施按道路长度120米计。
(五)配套绿地面积4710平方米。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2446.21万元,其中工程费1894.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29.68万元,基本预备费222.38万元。
项目给水、燃气、信息管道费用14.76万元由各专业管线单位筹措解决,其余2431.45万元由常州天宁区财政局筹措解决。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40220220002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根据《常州市天宁区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常天政办〔2021〕14号)要求,本项目实行集中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单位为常州市天宁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常州市天宁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履行建设单位职责,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项目使用与接收的主体,项目施工合格后,予以接收和管理。
六、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实施。
八、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112-320402-04-01-137189)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