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常州市焦溪小学改扩建项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郑政发〔2022〕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学校功能配置,满足现代化教学需要,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常州市焦溪小学改扩建项目。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溪河东路85号,焦溪小学西南地块。项目用地面积27274平方米,新建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386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9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01平方米。主要建设1幢5层综合楼,设置报告厅、体育管、多功能教室,同步实施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项目配有地下室,并对现状停车场改造。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9396.2万元,其中工程费6043.2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002.96万元,基本预备费350.03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202-320402-04-01-572848)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