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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青龙街道办事处关于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中心幼儿园配建托育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青街〔2022〕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片区托育服务体系,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中心幼儿园配建托育项目。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对青龙中心幼儿园及紫云分园、青竹分园进行托育化改造,改造建筑面积共329平方米,新增托位共54个,具体内容如下:
青龙中心幼儿园托育教室改造83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改造10平方米,同步配置幼儿教学用具及户外大型玩具,改造后新增托位18个。
紫云分园托育教室改造89.9平方米,幼儿盥洗室改造20.1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改造10平方米,同步配置幼儿教学用具及户外大型玩具,改造后新增托位18个。
青竹分园托育教室改造86平方米,幼儿盥洗室改造2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改造10平方米,同步配置幼儿教学用具及户外大型玩具,改造后新增托位18个。
三、该项目总投资122.94万元,其中工程费103.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9万元,基本预备费5.85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项目的招投标和重要材料、设备设施购置采购等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并按相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不得突破投资规模,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政府项目投资效益。
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201-320402-04-05-218809)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