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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公开办函 〔2021〕70号)等要求,特制定常州市天宁区教育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天宁区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制度,明确了领导分工,确定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1.2021年天宁区教育局通过常州市天宁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条,通过天宁区教育信息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69条,通过天宁教育、天宁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148条。内容涉及教师招聘、培训机构终止办学公告、论文获奖公示、教师资格认定、政府采购公告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2.2021年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一件部分公开,一件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3.我局继续认真做好了本单位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平台建设工作,通过自查自检的方式,定期对网站栏目更新情况、网站链接等方面进行自查,并根据自查结果整改网站出现的问题,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充分保证了社会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利用12345等渠道健全群众诉求受理、处置、反馈工作制度和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3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务公开工作组织落实等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要充实主动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建设长效工作机制。
2.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公开意识及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务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