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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天宁区卫健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由“一把手”主抓,分管领导严把关,办公室加强审核,各相关科室和部门协调合作,严格信息保密管理,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度主动公开行政许可1401件,行政处罚52件,行政事业性收费4.365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卫健局对2名市民提出的依申请公开情况进行部分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卫健局全局主动向社会信息42件。其中政策法规解读2件,疫情防控专栏信息14件,部门其他信息10件,信息公开指南1件,年度报告1件,计划总结1件,公告公示7件,业务工作信息6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卫健局安排人员进行平台维护,定时定期对相关栏目内容进行更新,确保按时按质进行维护。
(五)监督保障: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监督考核栏目,对卫健局上报信息进行及时查看,确保信息上报准时无误,按照提醒要求进行修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52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365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由办公室人员兼任,且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够深入,网上互动不够。同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够,没有能够挖掘基层特色亮点工作成果,展示天宁卫健工作风采。
改进措施:一、加强人员培训。对办公室工作人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同时与政府办加强沟通,学习先进经验。二、加强考核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适合卫健局的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将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作为考核各科室和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三、强化日常管理。2022年,卫健局将进一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丰富信息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使卫健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层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天宁区卫健局对《关于鼓励开展互助式居家养老模式,助力缓解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建议》《关于三河口卫生院增设常见病科室和全科医生的建议》《关于加快我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群众心理防御能力的建议》《关于将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早期筛查纳入天宁区民生工程的建议》《关于推进卫生健康乡村建设的提案》《关于提高村医待遇保障,完善村医队伍建设的提案》《关于我区医养融合、基层公共卫生和养老服务等民生事业的提案》《关注婴幼儿发展,打造托育新模式的提案》共4个人大建议、4个政协提案进行了认真回复。其中,主办件8个,见面率、答复率和满意率均实现了100%。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天宁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