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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的要求,结合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情况,现编制本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落实《条例》规定,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抓好信息公开。始终保持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度重视,一方面按照区政府要求,在政府信息形成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确保主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另一方面,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所有申请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二是抓好信息管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整理、收集工作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并在年底进行电子及纸质资料整理归档,制作电子目录。三是抓好监督保障。严格执行公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四是抓好业务学习。持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工作,督促工作人员自主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全年,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条,共收到5次依申请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5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469
行政强制
102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较规范,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仍需进一步强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执行情况还需要进一步强化。2022年,我局将针对以上问题,进一步加以改进,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