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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区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稳步开展,运行正常。区应急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要求抓好日常网站维护和信息公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局综合科按照要求,及时收集汇总梳理重点工作信息,各职能科室积极配合完成信息化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有效。区应急管理局主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政务信息,全年依法依规主动公开信息69条,开展在线访谈1期,在线调查1次,意见征集1次,完成政策解读文件3件,开设“2021年天宁区安全生产月活动”、“2021年天宁区安全生产执法大练兵”专题专栏。在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公示专栏将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78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广度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局将针对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协调性强的特点,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多方联动,畅通沟通渠道,积极与上级部门、其他部门单位的联系,及时学习、掌握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的优秀经验做法,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常州市天宁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