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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宁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准则,规范有序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透明的政务公开促进规范公正执法。
(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相关科室、人员集中学习讨论,强化条例入脑入心,不断提升全体政务公开的意识。认真做好“天宁司法行政在线”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工作,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二)依托江苏法律服务网、江苏政务服务网等法律服务网络,积极整合律师、公证、司法所、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断完善在线服务工作制度,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三)区司法局严格落实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积极通过12348江苏法网和12348语音呼叫平台,进行舆情收集和分析研判,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正能量。今年,区司法局无重大突发事件、重要舆情和社会热点问题。2021年,天宁区司法局通过天宁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8条,部门动态新闻8条;政务微信发布政府新闻819条,举行在线访谈、民意调查和意见征集等政民互动。区司法局答复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未发生复议纠正、诉讼败诉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天宁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与群众日益增长的获取信息、参与监督的期待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2021年,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区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扎实做好法治建设及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等重点信息的主动公开。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强化学习培训和能力建设,以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引领,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责任落实,提升公开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