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网站公告 > 内容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经本人申请,村(社区)委员会审议,镇(街道)审核,天宁区卫健局审批:陆娟卫、陆兴良、辛荷芳、奚丽娟、谢霞琴、王彩芳、刘国平、张建英、孙邵大、吴秋莲、黄建明、吴川秀、黄建国、严听根、李玉芬、何来娣、程萍萍、钱兴根、胡月娥、丁克久、叶琴芳、孙全美、章晨曲、韩腊英、张素成、刘文建、徐全琴、张文东、郁红、曹小鹏、单立太、韩建洪、金柏威、王碧玥、陆相祥、张焕娣共36人符合申请领取扶助金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至2022年8月31日止。
如有不同意见,向天宁区卫生健康局反映。(责任人:张梦莉,电话:6966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