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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各医疗卫生单位:
2021年10月27日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健康局对常州富强医疗门诊部(地址:天宁区中吴大道1115-10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10038732040217D1102,法定代表人:陈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该门诊部严重违反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自2021年10月以来违规接诊收治多名发热、咽痛、鼻塞、流涕等新冠肺炎十大疑似症状患者,未按照规定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经立案调查,常州富强医疗门诊部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健康局于2022年1月10日对该门诊部作出警告、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督查中发现的该门诊部其他违法行为另有处理。
以上行为暴露出该门诊部存在法制观念淡薄、疫情防控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纪守法,规范执业行为,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
特此通报。
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