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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有关单位:
《天宁区人民政府与天宁区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天宁区人民政府与天宁区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完善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和《江苏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充分发挥工会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密切政府与广大职工群众的联系,促进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稳定,推动天宁“长三角三新经济高地、现代化城乡治理样板”,大力实施“3511”工作部署,推进全区现代化建设走在前列,建立区政府与区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第二条 联席会议是政府及时了解和回应职工意愿和重大关切,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工会从宏观上、源头上协调劳动关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重要途径。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如遇重要问题,可随时举行。
第三条 联席会议的指导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服务职工;坚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坚持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坚持协商协调、合力落实。
第四条 联席会议的内容:联席会议从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出发,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维护职工切身利益,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以及工会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实际问题等方面提出议题。
(一)通报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长三角三新经济高地、现代化城乡治理样板”建设、全面深化改革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工会工作的有关法规政策措施;通报工会服务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和年度重点工作,以及工会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
(二)研究实施“3511”工作部署、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群众为实现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功立业等方面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
(三)研究解决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体系建设、维护职工利益和队伍稳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问题;
(四)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研究有关保障职工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权益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研究新就业形态下的劳动用工管理和就业人群权益维护等重要问题;
(五)研究支持工会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会在推进党的群团改革进程中需要政府支持的相关问题;
(六)通报上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七)其他需要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
第五条 联席会议的议题,应在每次会议前的一个月由区政府和区总工会共同商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区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六条 联席会议由联系工会工作的副区长、政府办副主任和区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出席。联席会议由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也可以根据会议研究的具体内容,确定会议参加人员,一般请与议题相关的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区总工会有关方面的同志参加。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
第七条 联席会议视情况可邀请劳动模范(工匠)、职工代表、基层工会干部、新闻记者列席,并根据需要经过审核发布新闻。
第八条 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区总工会会签,区政府签发。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区总工会应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确定事项,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总工会分别负责督促检查。落实结果在下一次联席会议上予以通报。
第九条 联席会议的会务安排由联系工会工作的政府办副主任牵头,由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总工会共同承办。
第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天宁区人民政府与天宁区总工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召集人:周爱娟 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赵浴宇 区总工会主席
黄轶轩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徐华娟 区发改局副局长
莫静晓 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陈 曦 区科技服务中心主任
陈 剑 区工信局副局长
刘惠萍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杨幼松 区司法局副局长
周碧莲 区财政局副局长、区财政结算中心主任
廖明超 区人社局副局长
王徐兵 区人防办副主任
俞霞芬 区卫健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区老龄办主任
丁宏达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沈 新 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刘少华 公安天宁分局副局长
毕小霞 区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