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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核确定,现将第二批天宁区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和组织予以公布。
一、法定行政机关(区政府工作部门)
常州市天宁区行政审批局
常州市天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挂牌机关
常州市天宁区互联网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三、集中行使执法权的组织
常州市天宁区雕庄街道办事处
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
常州市天宁区茶山街道办事处
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办事处
常州市天宁区天宁街道办事处
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办事处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