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下午,天宁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沈月芬,副主任陆东明、戴留春、黄新江,党组成员周常春及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留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吴小红,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徐云波,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宏俊,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小中,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常委会工作机构、人大街道工委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黄新江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栾晓军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天宁区区级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该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栾晓军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常州市天宁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并同意将该预算草案初步方案提交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司法局局长袁伟强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审议稿)的制定说明,并作出了关于在我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确认了天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定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筹备召开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召开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时间和有关事项,通过了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各类建议名单,以及关于列席、特邀人员的决定。
会议对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和2021年天宁区民生实事办理情况进行了测评。
会议听取了关于区、镇选举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辞去职务的报告,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案。
(天宁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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