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9日常州市天宁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天宁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栾晓军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常州市天宁区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区审计局局长王静玉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常州市天宁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对常州市天宁区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决定批准常州市天宁区2020年区级财政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