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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直达资金地方对应安排资金需纳入监控,天宁区2021年纳入监控范围的地方对应安排资金包括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资金、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等。截至6月底,天宁区共收到中央直达资金5085万元,其中已分配进度达到89%,预算单位支出3214元,支出进度达到66%。直达资金使用范围覆盖养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基本民生支出以及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直达资金兜牢“三保”底线作用充分发挥,直达机制效果进一步放大。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