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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对全区21家涉农市场主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价,共评出A级企业12家、B级企业9家,并按要求进行了公示。
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遵循客观性、公正性、独立性、科学性的原则设定评价指标,从农业主体履行法律责任和社会承诺的能力、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评定农业主体信用等级。对于信用评价良好的涉农市场主体在评优评先、品牌推选、展示展销等领域方面将进行优先考虑。
本次等级评价工作将进一步引导全区农业企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全区农产品生产质量和服务质量水平,推动形成农业企业争做诚信模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