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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和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天宁区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及监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这是天宁区出台的首个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办法》分为总则、申报标准、评定程序、监督管理和附则共五章十七条,明确了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原则、评定标准及评定流程,并对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测管理工作作了具体规定。
《办法》的出台,为基层开展家庭农场和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提供了基本遵循,充分发挥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点亮一盏灯、照亮一片”的示范引领作用,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诚信经营明确了具体要求,推动天宁区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