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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持续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工作。
一是完善回收体系。进一步完善“两废”回收贮存体系,建成省级“五有”标准废旧农膜回收网点1个,累计建成回收点15个,基本实现农业乡镇全覆盖。
二是创新回收方式。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分类回收的方式,将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废旧农膜引流入回收站回收利用,对于经济价值较低的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则采取货币化方式进行回收处理。2021年以来,累计发放宣传材料4万余份,张贴横幅、告示3000余张,累计回收废旧农膜216.23吨。
三是严格监督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农资市场累计监督检查40余次,对未依法销售的农资经营部,一经发现,立即处理,同时将检查情况纳入农资信用监管体系,综合运用信用体系成果对管理对象进行有效监管。
四是科学做好处置。坚持市场化运作思路,推动废旧农膜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全区累计资源化利用废旧农膜213.57吨、无害化处置2.66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