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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日,天宁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从受理立案到调解结案仅用13天成功化解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升级,农民工可以安心过年。
事件经过回放:
2020年12月30日,某物流公司以经营亏损为由,拒绝支付32名工人的工资,数额高达40余万元。
2021年1月8日,天宁区经济开发区综合审批局迅速成立工作专班,深入调查了解取证拖欠工人工资的具体情况。
2021年1月18日,区司法法律援助中心介入,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指派了法援律师代理维权。
2021年1月21日,法援律师将仲裁申请书提交至区仲裁委,当日仲裁委进行了审核立案。
2021年1月26日,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对该公司设备物资进行了查封保全。
2021年1月27日,区仲裁委联系该公司实际负责人周某核实相关情况。经核实,时任该公司负责人周某对拖欠工人工资事实进行确认。因该公司经营亏损,无力承担所欠工资。目前正在筹措资金,尽快发放工人工资。
2021年2月2日,在区仲裁委、区法院和区司法局多部门合作下,公司委托代理人和劳动者法援律师双方一起在劳动仲裁调解书上签字,就此,一起集体仲裁案件在和谐的调解过程中圆满结案。
将近年关,区仲裁委按照省政府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工作通知的统一部署,以强烈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发扬“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的精神,在特殊时期关键节点集中发力。畅通农民工维权途径,耐心细心倾听农民工诉求;秉承“快立快审快结”的处理原则;发挥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加强与基层调解组织、人民法院、区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沟通协调,共同调处重大集体争议,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