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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下午,天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在区人力资源市场301会议室组织区仲裁委和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及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集中学习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区人社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肖伟结合天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特点及办案实际,对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逐条进行了解读,使大家对新司法解释的出台背景、变化亮点以及适用问题有了比较全面、充分的了解,为以后处理相关劳动争议案件拓宽了思路,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解读会后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思路研讨会,大家一致表示最高院新公布的司法解释非常及时填补了劳动法律法规的空白,明确细化了法律规定的模糊之处,对于指导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有十分重要意义,下一步要积极运用今天的学习所得,进一步提高案件处理能力,改进我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