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动态 > 内容
“谢谢天宁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和律师,我们终于可以拿着工资回家了,真的很感谢你们。”2021年5月27日晚上,30名农民工代表张宏某在火车上发来微信,向天宁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和律师表示感谢。这是天宁区法律援助中心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旨在用心用情用力服务群众惠民生。
2021年年初,张宏某等30名工人来常务工,眼看工程已经完工,但老板却迟迟不肯支付工资,并用断水断电的方式迫使工人离场,该行为引起工人们强烈不满,并向多个部门投诉,双方矛盾非常尖锐。
2021年5月27日,天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案件后,指派江苏常武律师事务所章玲芝、陈玉环律师办理该起集体讨薪案。为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满足其合理诉求,援助律师考虑到工人居无定所、返乡心切,于当日下午主动联系项目承包方、发包方见面商榷此事。双方围绕付款主体、工资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进行多轮磋商。律师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向老板告知守法的重要性及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老板承认了拖欠工人799000元工资的事实。
为了避免双方对欠薪的事实及金额再次发生争议,律师立即让老板出具欠条,对工资金额进行确认,并进一步协商付款方式。由于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尚未进行结算,分包方资金周转困难,一次性付款困难,故请求分期付款。律师考虑到工人连基本的生活费都没有,坚持要求现在就支付部分工资,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分包方当场向每名工人支付10000元,并承诺剩余工资于2021年6月6日前全部付清。拿到工资后工人们如释重负,纷纷感激援助律师倾情帮助,终于可以安安心心地回家了。至此,该起讨薪案件在援助中心和律师的努力下,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天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强化集体讨薪案件办理,转被动为主动,简化流程,注重实效,有效推动了法律援助工作质优高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