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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各街道、东青办民政工作科(民政办)、局各科室、各养老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4·15”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视频部署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7号)部署要求,结合省、市、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要求,我局制定《“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天宁区民政局
2019年5月22日
天宁区民政局“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促进全区养老机构安全教育培训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安全服务设施标准化,不断提升老年人幸福水平,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盯紧养老服务行业安全。按照管行业管安全、管业务管安全,一岗双责的原则,负责养老机构行业消防安全。
(二)抓实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在养老服务机构推广安装智慧型电气火灾监控装置,强化安全用电动态监测管理。要加强电器产品使用领域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三)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对养老服务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设计、安装建筑消防设施。重点排查整治养老机构建筑消防设施老化、损坏未及时维修更换、自动消防设施功能失效、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业务不熟练,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离岗、脱岗,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等问题。
(四)因地制宜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镇、街道、养老机构要结合实际,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因地制宜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全力消除火灾隐患,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五)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宣贯。镇、街道要组织开展养老服务培训班,宣贯《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等安全标准,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 。
(六)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各养老机构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养老机构职工和入住人员教育培训内容,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各养老机构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开展有针对性的实操实训。
三、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阶段(5月25日前)。制定《“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工作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利用网站、工作群等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强大声势和舆论氛围。
(二)排查阶段(5月25日到6月10日)。镇、街道全面组织本辖区基层养老服务机构对照整治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排查,完善台账资料。
(三)整治阶段(6月10日至7月10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开展“清零”行动,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要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抄送相关执法部门,推动隐患整改到位。
(四)提升阶段(7月11日至10月1日)。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回头看”,总结固化专项整治工作经验,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补齐短板,全面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总结阶段(10月2日至10月15日)。镇、街道、各养老机构要于10月15日前完成专项行动总结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对专项行动部署不到位,落实不到位的养老机构予以通报,并责令继续开展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组织开展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区局成立“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福利科。
(二)细化工作措施。镇、街道,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整治情况,要与相关部门紧密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发现养老机构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风险的,应当第一时间约谈机构负责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发现属于建筑、消防、食品卫生、医疗服务、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的,应当及时抄告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并积极配合做好后续相关查处工作。情节严重的,应当及时告知登记管理机关,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乃至吊销登记证书。
(三)加强信息报送。区民政局加强实行养老机构安全管理集中督查,镇,街道要及时推进整治行动,切实做好整治行动的信息报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10月10日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