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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行政审批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提升服务效能,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增
1479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
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行政审批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已处理完毕。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行政审批局未发生一起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行政审批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有序进行,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的工作要点的内容掌握不够;二是各科室之间的沟通还不够,在信息及时送达上做的还不到位;三是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有待加强。
针对以上不足处,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行政审批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宁区政务公开要点,作出以下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领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贯彻实施;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易懂明晰;三是增强责任意识,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各职能科室,加强科室之间的沟通联系,确保信息的及时传达。并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定期做相关的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