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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州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常政发〔2008〕144号)《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常政发〔2013〕16号)《市政府关于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8〕134号)等文件,经审核,取消下列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现予公示。
序号
申请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申请编号
户籍地址
退出原因
1
丁雄娟
3204021970*****620
GT110421-K
丽华三村14-甲-203
不符合条件
2
吴江
3204021970*****413
GT110972-K
丽华南村22-甲-501
3
金磊
3204021986*****427
GT150039
北环新村60-丁-401
4
赵咏华
3204021969*****420
GT111173
丽宝第花苑12-甲-601
5
王晓雯
3204021993*****245
KT190103
北环南村27-甲-101
主动退出
6
许怀山
3204021956*****010
DT120068-K
高家弄90-104
死亡
7
宋国良
3204111920*****812
GT120243
西胡家村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