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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州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常政发〔2008〕144号)《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常政发〔2013〕16号)《市政府关于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8〕134号)等文件,经审核,取消下列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现予公示。
序号
申请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资格证号
户籍地址
退出原因
1
陈金妹
3204041958*****221
GT110742
清凉新村86-甲-203
名下有房
2
唐波
3204041974*****817
GT120387-K
朝阳三村100-甲-201
收入超标
3
曹明娥
3211231971*****626
GT120206-K
延陵东路497-3号
金融资产超标
4
盛连强
3204021964*****254
KT190114
翠竹新村108-戊-101
限定时间内拒不配合年审
5
王锋
3204021979*****037
KT100225
浦北新村4-甲-103
王锋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
6
陈雪平
3204021971*****414
KT170052-D
劳动新村南32-丙-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