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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州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关于加快实现市区住房保障应保尽保的实施意见》《关于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经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取消下列住房保障家庭资格,现予公示。
序号
申请编号
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所在街道社区
原保障方式
原因
1
DT030001-G
陈卫华
3204021957*****267
红梅街道北环新村社区
实物配租
不符合条件退出
2
GT110300-K
张宝福
3204041956*****832
红梅街道翠南一社区
3
GT111119-K
马明豪
3204021975*****213
兰陵街道浦北社区
4
GT160204-K
沙传良
3204041961*****41X
红梅街道红梅东村社区
5
GT110838-K
陈国芳
3204041957*****615
茶山街道清凉东村社区
6
GT110973-K
戴琴英
3204021966*****222
红梅街道盛世名门社区
7
GT100050
许银娣
3204211970*****349
天宁街道小东门桥社区
8
DT070142-K
杜根炼
3204021959*****813
租金补贴
9
KT200009
魏秀品
3204041966*****22X
天宁街道青果巷社区
10
GT190012
陆敏红
3204021967*****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