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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1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规范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建设管理秩序。依法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配合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负责相关城市建设规费的征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管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的筹集、人民防空经费预算编制和决算报批。
(三)配合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负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协助区重点企业办理工程领域相关手续。
(四)指导和规范全区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负责城市道路、人防工程等市政公用行业的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城市道路、人防工程等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负责和指导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市政里弄道路、下水道的改建、新建和疏通及日常管理工作。协助推进海绵城市、人居环境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
(五)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指导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的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全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特色田园乡村、重点中心镇和特色小城镇的建设。指导全区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工作。
(六)负责开展本辖区范围内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工作、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组织开展全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工作。拟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指导和开展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停车建设与管理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申请住房保障对象房产专项审核与资格复核等工作。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管理全区直管公房和保障性住房,并对区本级国有房产中经营性房产进行管理,落实辖区内私房政策等相关工作。
(八)依法指导、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负责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住宅辖区综合验收和交接管理工作。指导推进辖区内老住宅区的整治改造工作。
(九)负责区委、区政府人民防空指挥、区人防机动指挥和区人防应急指挥机构的建设、使用、管理和维护。保障区委、区政府、国防动员委员会组织指挥全区人防行动。负责制定全区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并督促贯彻实施。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人防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区人防指挥、警报通信网及信息化的建设管理及人防通信设施平时开发利用和使用管理工作。拟订人防平战转换方案、本区城市防空袭预案和相关应急预案。组织群众防空防灾疏散行动、人防训练、演练和演习。适时组织人民防空平战转换,发放防空警报和相关信息。指导和监督检查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检查指导城市疏散地域(基地)、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人防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组建、管理和训练工作。负责核应急宣传教育。
(十一)组织落实人防工程建设政策和防护原则、标准、规范。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参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负责人防工程(含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检查验收和备案管理。负责和指导人防工程及设施的平时开发利用和使用管理工作。承担人防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开展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建设档案工作。组织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建筑工程管理科(人防通信与工程科)、市政公用事业科(村镇建设科)、房产管理科(住房保障办公室)、物业管理科。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常州市天宁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三、2021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1年,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继续坚持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冲刺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五十强”为目标,围绕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力探索住建事业提升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顺利完成,全局各项事业创新升级。
(一)坚持党委领导核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意识,局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切实负起分工职责,对党支部加强分类管理和指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办好“党员活动室”,持续开好“住建大讲堂”活动,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和考核管理,建立健全干部轮岗交流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加强对重要科室、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提升全局舆论引导和政策宣传水平,业务工作积极通过学习强国、《常州日报》等媒体平台宣传,真正展现住建形象,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二)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筑牢高质量发展硬支撑
加强顶层设计,结合全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和项目库,围绕省高质量监测指标、市对区考核指标及条线考核任务,深入剖析存在问题,把握发展短板,全力迎头赶上,确保在各项考核中争先进位。对于全区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协调各项建设问题,跟踪项目建设进展,汇集各类要素资源支持,充分调动主要责任单位、参建单位、要素保障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重大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
(三)推进品质宜居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1. 大板房专项治理和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按时完成。持续推进大板房专项治理工作,协助配合天建建好产权置换房,确保落实市委市政府“两年内彻底解决大板房这一老大难问题”的部署要求;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着手对武进小区、东苑和红梅西村等33个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整治,主要设计水电气等基础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和小区内房屋公共区域修缮等。积极拓宽老旧小区改造融资渠道,全面争取专项建设基金、专项债,以及中央、省各级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动员属地街道社区,策略化解老小区加装电梯矛盾,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同时针对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研究分析解决排除安全隐患的办法并组织实施。
2. 开展住房保障及棚户区改造工作。继续做好住房保障复审工作,按照市住建局有关要求落实新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等住房保障新政,及时发放新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推进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扎实推进棚改工作,按计划实施2021年新开工棚改项目,并积极配合国有平台公司做好棚改专项债发行工作,研究推进国开行棚改专项贷款账户清理等后续工作。
(四)强化行业管理,推动住建事业提质增效
秉承为民服务理念,坚持依法行政底线,着重抓好建筑业、人防、物业、市政、房地产等服务管理工作。
1. 提升建筑行业管理水平。认真做好建筑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以高压态势打好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攻坚战;做好“2021年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协调工作,不断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做好零星工程交易备案,牵头实施小型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2. 强化人防建设。继续做好人防指挥所的日常管理工作,适时启动辖区内镇、街道人防指挥所的建设;推进防空警报系统建设工作,按照年度任务,完成新增警报器选址、安装、联网、试鸣任务,确保主城区警报信号全覆盖;参加上级组织的防空演练任务,做好人防机关工作人员和指挥通信人员在职年度培训,结合警报试鸣开展部分社区(比例不低于20%)人员紧急隐蔽疏散演练,组织人防专业队训练和各类防空演练活动;按规定收足收齐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费,完成上级下达的工程维修和维护保养任务和人防工程标识标注设置工作;完成人防工程档案整理归档。
3. 开展市政公用事业建设。进一步完善市政道路养护标准,加大养护考核力度,加强对市政道路养护的巡查和考核,提高市政养护水平,确保道路、市政设施完好;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按计划推进“小散乱”排水整治和单位庭院排水整治,推进龙游河综合整治项目,落实已销号黑臭水体的长效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公共停车泊位建设和智慧停车平台接入,完成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800个,“智慧停车平台”接入公共停车泊位3000个的年度目标;稳步推进事权下放的宁东路、庙湾村西路、轨道交通二号线沿线改造工程等事权下放项目的建设,开展横塘河东路、横塘河西路、河滨路等7条城市断头路及天宁大道、河丰路等与江阴互联互通道路建设;继续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以查家湾特色田园乡村试点为契机,推进郑陆镇丰北村蔡歧村、开发区花园村刘家头、青松村江家头、武城村牟家头四个村庄的特色田园乡村建设。
4. 提升物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1+5”住宅小区管理模式,优化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工作,打造党建引领物业服务阵地,加强党组织对业委会筹建及换届工作领导,制定业委会指导手册。持续推进老旧小区引入市场化物业管理,根据小区综合环境和业主的经济承受能力,按照符合老旧小区实际、尊重居民意愿原则,探索建立灵活多样的后续管理模式,形成长效管理的良性循环;通过巡查抽查等形式,加强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考核,考评结果与物业项目经理评分挂钩,与老旧小区扶持经费挂钩;开展住宅小区楼道专项整治,继续做好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工作,加大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宣传力度,要求高层建筑管理企业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消防、电梯应急演练。
5. 稳控房地产市场风险。推进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加强房地产调控,落实房地产风险项目排查和处置,全面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对通过调查摸底、投诉举报、部门互通等方式发现的出租房屋违规违法行为,联合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整改到位。
第二部分 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公开01表
收支总表
部门/单位: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450.9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287.04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事业收入
五、教育支出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上级补助收入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1.62
九、其他收入
九、卫生健康支出
33.14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5083.97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439.27
十九、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一、其他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5738
本年支出合计
上年结转结余
年终结转结余
收 入 总 计
支 出 总 计
公开02表
收入总表
部门(单位)代码
部门(单位)名称
合计
本年收入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
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
单位资金
703015001
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03表
支出总表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合 计
1501
4237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40.93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38.03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8.44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4.22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8.42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11.46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3.26
212
城乡社区支出
846.97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641.93
2120101
行政运行
274.35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367.58
212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4442.04
205.04
2129999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38.72
2210202
提租补贴
300.55
公开04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部门/单位:
项目
一、本年收入
一、本年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卫生健康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三)城乡社区支出
796.93
二、上年结转
(四)住房保障支出
二、年终结转结余
公开05表
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1295.96
1186.45
109.51
155
532.42
641.96
227.1
47.26
305.32
62.25
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104.88
30101
基本工资
200.00
30102
津贴补贴
627.71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9.88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65
30113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01
办公费
38.88
30211
差旅费
26.56
30215
会议费
3.20
30216
培训费
6.40
30217
公务接待费
4.00
30228
工会经费
7.49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2.98
30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81.57
30305
生活补助
78.95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62
公开07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公开08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公开09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费
13.60
0.00
公开10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公开11表
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注:“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公开12表
政府采购支出表
采购品目大类
专项名称
经济科目
采购品目名称
采购组织形式
资金来源
总计
一般公共
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
其他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
2347
80
2427
一、货物A
56.00
A02010104
台式计算机
政府采购项目
39999其他支出
集中采购
A02010105
便携式计算机
3.90
A0201060102
激光打印机
激光A3打印机
1.20
激光A4打印机
0.20
1.00
A0201060104
针式打印机
针式票据打印机
0.60
A02010801
基础软件
10.00
A020201
复印机
A02021101
碎纸机
0.50
A020808
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视频设备
1.40
A06
家具用具
30.00
二、工程B
三、服务C
2291.00
80.00
2371.00
F01
A货物类
净化器
分散采购
F02
B工程类
区管公房维修费用
30227委托业务费
公房巡检维修
城市道路设施整治提升
1816.00
F03
C服务类
维修资金审核公示外包服务
维修资金公示外包服务费
16.00
道路桥梁养护费
31299其他对企业补助
道路桥梁养护巡查服务费
175.00
天宁区自然资源规划编制
区自然资源资产报告等编制服务费
280.00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各573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698.58万元,增长88.79%。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5738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5738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50.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7.58万元,增长9.64%。主要原因是职能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不涉及此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4287.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71万元,增长149.82%。主要原因是职能增加。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不涉及此项收入。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不涉及此项收入。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不涉及此项收入。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不涉及此项收入。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不涉及此项收入。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上年结转资金预算。
(二)支出预算总计5738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5738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81.6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和离退休人员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1万元,增加0.12%。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类)33.1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26万元,减少0.78%。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3)城乡社区支出(类)5083.9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推进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605.33万元,增加105.11%。主要原因是职能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439.2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93.3万元,增加26.97%。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收入预算合计 万元,包括本年收入573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50.96万元,占25.29%;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4287.04万元,占74.71%;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支出预算合计573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501万元,占26.16%;
项目支出4237万元,占73.84%;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各1405.9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2.58万元,增长6.24%。主要原因是职能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405.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2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2.58万元,增长6.24%。主要原因是职能增加。
其中:
(一)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40.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82万元,增长31.57%。主要原因是行政退休人员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38.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97万元,增长57.94%。主要原因是事业离退休人员增加。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68.4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万元,减少11.6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4.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34.2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5万元,减少11.6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8.4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1万元,增长12.5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1.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5万元,增长10.09%。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3.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13.2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1万元,减少0.7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74.3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19万元,减少13.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367.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51万元,增长6.52%。主要原因是职能增加。
3.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1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万元,增加55%。主要原因是职能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38.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45万元,增长26.95%。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300.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3.85万元,增长26.98%。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295.9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86.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09.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50.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7.58万元,增长9.64%。主要原因是职能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295.9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86.45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9.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本部门没有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本部门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
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3.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8万元,主要原因精减会议,利用本部门自有办公条件布置会议。
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6.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6万元,主要原因培训减少。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09.5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37万元,减少7.1%。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精简会议,减少培训等。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2707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56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2651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R纳入、£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四本预算资金5738万元;本部门单位共0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四本预算资金合计0万元,占四本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各部门应根据公开预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