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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1、组织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配备专人专项负责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方面的联络协调工作。今年初召开了各科室负责同志会议,明确各科室责任,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责任进一步到位。
2、工作制度。今年以来,我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按规范主动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制度。
3、保密审查。根据《条例》及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遵循“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公开,切实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职责。
4、文本移交。我局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规范政府信息上网发布程序,在信息形成并严密审查后及时将信息(纸质、电子)送交区档案局备查,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开。
5、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强化主动公开意识,结合实际,向社会主动公开了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部门动态、行政许可等方面的信息,方便了公众及时了解和监督。2020年度主动公开信息共131条。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9条,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一次,目前已按照复议结果,答复完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2
12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32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2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有计划有部署地进行,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与全面贯彻施行《条例》和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二是长效机制建设还有待加强;三是专业化程度不高。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各级政府的要求,狠抓落实,继续大力推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和载体,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梳理掌握的信息,对符合公开条件的要主动及时公开,完善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解读,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二是加强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制度落实,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明确工作职责,规范高效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培训教育,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培训,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理解,对信息公开的内容、流程进行统一和规范,责任到人,严格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