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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烟花爆竹旺季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21日
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烟花爆竹旺季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常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决定从现在起至2021年2月8日,在全街道开展烟花爆竹旺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部门的组织协调和执法部门的主力军作用,通过严格巡逻盘查、严密清查堵控、严厉执法查处,全面查办一批违禁燃放和违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全面收缴一批非法烟花爆竹,全面巩固烟花爆竹禁放成果。
二、职责分工
(一)各村、社区、安监、派出所、城管、消防等职能部门,根据方案统一部署,落实辖区内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工作。
(二)安监负责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条件排查、无证违法销售和违规储存烟花爆竹的执法查处。
(三)城管负责街头流动、占道经营烟花爆竹的执法查处。
(四)消防负责烟花爆竹零售店消防安全条件的检查。
(五)派出所负责禁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认真对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 》(AQ4128-2019),由安监牵头,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许可销售烟花爆竹、超许可范围经营、超量储存烟花爆竹、是否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有关工作的函》(危化司函〔2019〕18号)和《常州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做到产品可追溯。对存在问题隐患的烟花爆竹零售店,要严格整治,限期整改。
(二)开展集中清查。由于今年疫情,较多外来人员都选择留常过春节,所以这一人群应为宣传引导和集中清查的重点;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是否到位,执法效果是否明显,直接决定禁放政策执行的成败。2月3日、4日、5日为此次行动的集中清查日,由安监、派出所、城管、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重点排查容易滋生非法销售、储存的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沿街店铺、集贸市场、小商品市场等区域,主动发现非法制贩、储存活动。我街道主要集中清查区域为以下几点:(1)、锦绣菜场、翠竹菜场等菜场内部和周边区域(附件1);(2)、在建工地(附件1);(3)、后黄村、朱梅陈等城中村、外来人口集聚区域;4、欧尚、美凯龙、九龙等商业圈。
(三)严治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证、证照不全、证店不符、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零售店采购、销售和储存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零售店超许可范围经营、储存或超量储存的,安监和市场监管局要重点打击,依法予以处罚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在街头流动占道经营的,城管执法部门要予以取缔;对在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区域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派出所要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阻碍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应依法从严查处,确保行政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响应机制。在整治过程中发现应有其他职能部门负责查处的问题隐患和非法行为时,要及时通报给相关职能部门。公安部门联系电话:110,应急部门联系电话:85683110,城管部门联系电话:12319。
(二)统一移交储存。市应急部门在全市设置4个非法烟花爆竹临时安全储存仓库(附件2),各执法部门携带《烟花爆竹查处收缴移交清单》(附件3)定期将查处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统一移交至安全储存仓库,查处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数量较多的,报至区应急部门,由区应急部门负责联系相应烟花爆竹批发单位运输移送。
(三)积极宣传引导。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做好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从反面曝光烟花爆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有效震慑非法贩运储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从正面积极宣传禁放《通告》,引导广大市民遵守禁放规定。
(四)加强信息反馈。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收集本辖区整治情况,城管、安监、派出所、消防等部门负责收集本条线整治情况。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于2月3日下午17时前报送至街道禁放办。联系人:马佳玥;电话:85313344;联系邮箱:569097880@qq.com。
附件:
1. 菜市场、在建工地清单
2. 非法烟花爆竹安全储存点名单
3. 烟花爆竹查处收缴移交清单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