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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红梅街道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市、区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公开制度、规范公开流程,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保障行政权力法治化、透明化。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街道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形式进行发布,并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便于群众咨询。街道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数65条,其中基层动态类信息40条,政务类信息25条,通过街道官方微信公众号“品质红梅”发布各类信息数350条。街道共收到依申请公开4件,涉及物业管理、房屋征收补偿等问题,已按照法律规定和流程及时进行答复。信函申请的依申请公开已通过信函向申请人邮寄相关材料,按时结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6
2370939.4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府与群众信息交流的重要桥梁,抓好抓牢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需要进一步扩展,要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将群众关心的各项工作及时公开;三是网上互动频率需要进一步提高,要积极听取群众意见,更好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