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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园区管理办,雕庄派出所:
为依法打击不法分子假冒应急管理部门政府网站和证书信息查询平台,制售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消除假证危害,切实维护正常安全生产秩序,保护企业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常州市天宁区应急管理局 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关于印发<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天应急〔2021〕35号),现制订印发《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天宁区雕庄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30日
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近来,有不法分子假冒应急管理部门政府网站和证书信息查询平台(以下统称“政府网站”),伪造、变造、买卖假冒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以下统称“安全生产证书”),导致不具备基本安全技能人员从事高风险作业或管理活动,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埋下重大事故隐患,严重扰乱正常安全生产秩序,侵害企业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损坏党和政府形象。为严厉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应急〔2021〕29号)、《常州市应急管理局 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应急〔2021〕48号)和《常州市天宁区应急管理局 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关于印发<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天应急〔2021〕35号)精神,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法打击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捣毁一批伪造安全生产证书的制假售假窝点,惩治一批假冒政府网站的技术团伙,查处一批持假人员和用假企业,曝光一批典型违法犯罪案件,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打击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打击利用互联网搭建假冒政府网站,提供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查验,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或为上述行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打击利用网络媒体、在线平台等进行诸如免考、速成、包通过等虚假宣传,兜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诱导从业人员上当受骗,涉嫌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不认真核验安全生产证书真伪,默许从业人员持假证上岗的违法行为。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专项行动的组织机构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村、社区、园区管理办和雕庄派出所联合成立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骆应杰任组长,各村、社区、园区管理办和雕庄派出所有关负责人员为小组成员。专项行动办公室设立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专项行动期间的统筹协调、联络调度、工作督导、宣传报道、总结等工作。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村、社区、园区管理办和雕庄派出所要加强统筹协调,根据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抓好这次专项行动。
(二)职责分工
1.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各村、社区、园区管理办工作职责。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三项岗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核验安全生产证书真伪。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执法检查,设立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等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热线,收集问题线索并及时移交,协助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2.雕庄派出所工作职责。对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打击;对涉嫌假冒政府网站提供虚假安全生产证书查验,以及为假冒政府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打击;对利用网络媒体、在线平台宣传、兜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打击。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部署阶段(2021年11月底前)
各村、社区、园区管理办会同雕庄派出所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安排,于2021年11月底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送专项行动办公室。各单位要利用政府网站、媒体等多种渠道和途径,广泛宣传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行动,扩大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提高从业人员依法取证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各村、社区、园区管理办要积极报送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展示打假成果,营造打假氛围和执法声势,扩大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
(二)专项实施阶段(2021年11月—2022年4月)
1.自查自改(2021年11月)。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三项岗位人员”台账,对照相关法规规章要求,全面排查本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主要核查“三项岗位”人员数量、持证上岗情况和证件有效情况,证书真伪通过应急管理部官网上全国统一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进行核验。对无证、持假证的人员要立即调离现行岗位,并及时通过“常州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安全专项整治”模块上报自查自改情况。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村、社区、园区管理办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如实完成信息填报工作,并于11月底前将各地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报街道专项行动办公室。
2.专项执法(2021年12月—2022年4月)。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村、社区、园区管理办对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情况、证书来源及证书的真实性,严肃处理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证书或者使用伪造证书上岗作业行为。对于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使用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行为,必须深挖背后的制售假证链条线索,不得以行政处罚“一罚了之”。对于各渠道获得的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的涉案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并积极配合依法查办。
雕庄派出所对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问题线索依法进行查处,对从事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不法分子,对涉嫌假冒政府网站提供虚假安全生产证书查验的不法分子,以及为假冒政府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利用网络媒体、在线平台宣传、兜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诈骗的不法分子,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街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村、社区、园区管理办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抽查。
3.信息报送(2021年11月—2022年5月)。各村、社区、园区管理办自11月份起,每月至少报送1篇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的高质量信息稿,月底前将本月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及进展情况表(附件)报送专项行动办公室。对于专项行动过程中查处的刑事犯罪等典型违法案件随时报送。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2年5月—6月)
各村、社区、园区管理办要认真总结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剖析典型案例,提炼工作经验,建立协作配合打假的长效工作机制,实施常态化打假,坚决遏制安全生产证书假证危害。2022年5月5日前,将本地区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书面报告专项行动办公室(联系人:孙佳芃,联系电话:0519-88814998)。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村、社区、园区管理办和雕庄派出所要充分认识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带来的潜在重大事故隐患,充分认识利用网络等进行虚假宣传、在线兜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提供虚假查询信息带来的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责任,迅速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做好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村、社区、园区管理办和雕庄派出所要加强沟通合作和区域间协作配合,建立协调联动和会商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确保专项行动高效有序开展。要配齐配强专项行动力量,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三)畅通举报渠道,加强宣传警示。要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畅通举报热线,利用好政府部门网站、微信等窗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违法行为线索。专项行动举报电话为:0519-69661808;0519-69661810。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政策和假证危害等宣传。对于查处的刑事犯罪等典型违法案件由专项行动办公室统一对外曝光宣传,形成高压震慑态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安全生产证书打假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
安全生产证书打假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时间:
项 目
内 容
情 况
培训机构具备条件情况
辖区培训机构总数(家)
培训机构具备条件
符合条件机构(家)
限期整改(家)
“三项岗位人员”考试发证情况
辖区考试点总数(家)
考试点达标情况
达标考点(家)
撤销(家)
整治培考不分、考试不规范等问题
发现问题(条)
整改到位率(%)
建立身份认证和视频监控系统的考试点比例(%)
考试点监控系统与考试中心联通的比例(%)
打击无证上岗和制假售假问题情况
发现无证上岗(人)
发现假冒证书(个)
查处制售假证“窝点”(个)
封堵关闭假网站(家)
查处技术团伙(人)
涉嫌刑事责任线索并移送公安部门(个)
执法检查及健全制度、曝光典型等
情况
检查企业、培训机构(家)
责令整改(家)
停产整顿(家)
行政罚款(万元)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项)
公开曝光违法违规行为(次)
奖励举报人员(次)
备注:此表格为月进度报表,填报数量为累计数量。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