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常州市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抽查计划如下:
1、2021年3月至4月,开展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督检查。
2、2021年3月至10月,开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专项检查或联合检查。
3、2021年6月至7月,开展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开展对民办学校的监督检查。
4、2021年7月至8月,开展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
5、2021年9月至10月,开展对装饰装修行业企业劳动用工情况的监督检查。
6、全年,对天宁区辖区内在建工地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以上抽查计划,根据劳动关系运行情况和上级部门阶段性工作安排,进行合理调整,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此件公开发布)
附:天宁区人社局2021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表
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7日
1.用人单位是否有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行为。
2.用人单位是否有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形。
天宁区人社局发起并自行抽查
1.否存在擅自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或者从事人才中介服务的行为。
2.是否存在未经依法授权从事人事代理业务的行为。
1.用人单位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在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后,缴费单位是否按规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或者社会保险注销登记。
1.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的情形。
2.是否存在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
1.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情形。
2. 劳务派遣单位在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时是否存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33条第1、2、3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