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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提升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水平,我局研究制定了《常州市天宁区区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常州市天宁区区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