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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进采购意向公开,现将《常州市财政局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常州市财政局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2号).pdf
常天财〔2021〕33号.pdf
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
2021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