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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镇、各街道,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进一步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将《常州市财政局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常财购〔2021〕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市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常财购〔2020〕22号)可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首页(http://zfcg.changzhou.gov.cn/)查询。
2.请开发区、镇、各街道、区级主管预算单位汇总本单位和所属单位的自查清理情况,填报《常州市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清理情况表》(详见附件2),并于2021年3月23日前将加盖公章的表格报送区财政局采购办。经自查无相关内容的,也需填表报送。区级财政部门根据本地自查和清理结果,重点选取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服务等采购项目开展核查。
附件:1.常财购[2021]4号.pdf
2.常州市天宁区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 清理情况表
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
2021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