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天宁区天宁诺漳日用品店:
2021年9月8日,我局接到房东曹侃举报:“辖区内‘天宁区天宁诺漳日用品店’个体工商户,于2020年7月22日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本人产权证信息提交虚假材料骗取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根据房东曹侃所提供房产证明原件,我局工作人员进行比对,发现与该店登记时所提供房产证明严重不符。2021年9月9日,我局工作人员前往天宁区博爱路8号进行现场核查,未能查见该店;同时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登记信息与该店经营者张康联系,均未取得联系。上述事实证明,该店在办理设立登记过程中的行为,已构成提交虚假材料骗取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的行为。
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和《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20年7月22日核准的天宁区天宁诺漳日用品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0402MA221Y701U)的设立登记。
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