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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规,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现公布天宁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按照年初常州市2021年每千人6批次的抽检任务,全年目标任务3840批次,截至目前共完成抽检1790批次,占全年计划的46.61%。已完成抽检任务中:生产环节67家单位195批次,流通环节175家单位1422批次,餐饮环节21家单位73批次,其他18家单位100批次。其中,粮食加工品为11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2批次,调味品134批次,肉制品103批次,乳制品49批次,饮料38批次,方便食品29批次,饼干17批次,罐头5批次,冷冻饮品1批次,速冻食品20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1批次,糖果制品25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7批次,酒类85批次,蔬菜制品83批次,水果制品4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2批次,蛋制品35批次,食糖2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50批次,糕点151批次,豆制品74批次,蜂产品36批次,婴幼儿配方食品2批次,特殊膳食食品2批次,餐饮食品10批次,食盐25批次,食用农产品383批次,其他类食品124批次。
在已抽检批次中,共有21批次食品不合格。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共有17批次不合格,分别为水产品6批次,蔬菜10批次,鸡蛋3批次,香蕉1批次,预包装食品有1批次不合格;餐饮环节共有食用农产品3批次不合格,均为蔬菜。对不合格食品及其所涉及的单位,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依法启动后处置工作,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下一步,天宁区将根据常州市统一安排,把抽检任务提高到每千人7批次,并继续紧盯高风险食品、高风险指标、高风险区域等重点安排抽样,增加抽检的针对性、有效性、系统性,保障全区食品安全。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