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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要求
本办法所指技术设备投入超亿元技改项目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项目实施单位在常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2)项目实施单位诚信守法,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重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事故发生;(3)项目实施地在常州市行政区域内,项目已取得备案(核准)文件;(4)项目计划购置生产性设备及工控软件的金额达到1亿元以上;(5)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二、项目入库申报流程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可向项目所在地区工信局提交项目入库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项目备案(核准)文件复印件;(3)技术设备投入超亿元技改项目申请表(附件1);(4)项目申请报告,包括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项目建设方案、项目主要技术突破和创新点、产品市场需求及规模、项目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项目建设计划、项目预期产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三、项目竣工申报流程
入库项目基本完成建设内容,所购置设备均已到场、软件安装到位完成调试,实现投产后,企业可向区工信局提交竣工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项目实施情况报告,主要包括项目概况、实施情况、技术创新、成果应用及经济社会效益等;(2)项目备案(核准)、环评、能评、安评、土地、规划等前期手续复印件(无需相关手续的项目须作出说明);(3)项目购置生产性设备及工控软件发票清单。
经区工信局材料初审上报,市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项目现场核查,对通过核查的企业列入奖励项目名单,在第二年按照《常州市重大项目设备投入奖励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项目实施奖励。
四、奖励实施办法
对属于智能制造装备、新能源汽车及汽车核心零部件、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医药及生物技术等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项目,最高按照设各投入的12%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对其他项目,最高按照设备投入的6%奖励,单个项目不超过600万元。符合奖励条件的项目每个项目只奖励一次。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已享受国家、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不重复奖励。
竣工或投产项目实施单位于次年l月31日前向区工信局提交设备投入奖励申请材料(具体以申报通知为准)。市工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在实施期内的设备及工控软件投入等开展专项审计,市级部门会商形成的奖励意见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由市工信局联合相关部门下达资金奖励文件。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