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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综合管理局,镇、街道行政审批局:
为扎实做好清明节祭扫工作,引导全区广大群众文明祭扫,促进移风易俗,努力营造绿色、文明、人文、和谐的节日祭扫氛围,决定在全区开展“绿色清明,文明祭扫”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活动通知如下:
一、宣传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充分利用好清明节期间我区居民集中祭扫和集中安葬的民俗习惯,以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开展文明祭扫为主要内容,引导人们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活动主题
“绿色清明,文明祭扫”
三、时间安排
3月8日—4月8日
四、宣传活动内容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做好殡葬工作的法治宣传和舆论引导,接受舆论监督,增进理解认同。
(一)大力推行绿色文明殡葬,广泛开展主题活动
区民政局组织开展“绿色清明,文明祭扫”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集中宣传活动,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共同营造清明节良好舆论氛围。突出绿色文明主题。组织各殡葬服务单位为祭扫群众创造文明低碳祭扫条件,主动开展“鲜花换火纸”“时空信箱”等免费或奖励活动,推广敬献鲜花、绿化植树、踏青遥祭、错峰祭扫等多种祭扫纪念方式,大力宣传文明低碳祭扫。突出人文和谐主题。丰富节日内涵,引导清明活动向更丰富多元的方向发展,融入追思先贤、纪念先烈、孝亲感恩、生命教育等内容,使清明节成为传递亲情、健康生活、弘扬文化、保护环境的重要载体。突出安全祭扫主题。依法管理焚烧纸钱祭品等行为,倡导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低俗祭祀用品。对已明文禁止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祭扫行为的地区和祭扫服务场所,组织力量加强管理,确保令行禁止。在允许焚烧祭祀用品的祭扫服务场所,划定专门区域,确保文明安全。落实公益殡葬惠民政策。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宣传节地生态安葬,推广树葬、骨灰深埋、散撒和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地等安葬方式,加快殡葬改革进程。
(二)立足基层进行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大力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全面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和惠民殡葬举措,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成效。组织各板块利用清明节前重要时间节点,印制宣传单页、宣传画等,在群众聚集的广场、街面集中发放,举办“宣传进社区(村)”“殡葬法治讲堂”等宣传活动,在镇街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相关政策,让广大群众熟悉殡葬政策,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现代清明节日生活方式。倡导丧事简办。治丧力求节约简朴,提倡佩戴黑纱白花、播放哀乐、鞠躬默哀等文明方式哀悼逝者。倡导绿色殡葬。自觉实行遗体火化,提倡骨灰存放、深埋不留坟头等节地生态葬法,不违规土葬遗体、建立墓碑,不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
五、宣传方式
采取拍摄微视频、流动宣传车、电视滚动字幕、印发宣传单、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发送短信等形式。具体要做到:电视有画面、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字、网上有内容、道路有横幅、场地有展板、手机有提示、社区有活动等。
六、工作要求
1.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和社区(村)宣传栏,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殡葬政策法规宣传活动,积极倡导通过家庭追思、网络祭扫等绿色文明、低碳环保的方式寄托哀思,缅怀故人,使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在全社会形成绿色殡葬、文明祭扫的良好氛围。
2.镇(街道)、各殡葬服务机构要紧紧抓住宣传月时机,紧扣上级关于违规建设殡葬设施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在广泛宣传的同时,力求切实推动整治工作,并于4月10日前将宣传工作开展情况(附宣传工作照片)报送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