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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农村生活污水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开管〔2021〕6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该片区农村环境,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天宁经济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二、项目位于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主要涉及东青片区的花园村,共计4个自然村217户。项目主要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改变规划用途,不涉及新增用地。建设内容包括设置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5套(唐家头1套,杨家头1套,潘湖塘北1套,潘湖塘南1套,磨大墩1套),敷设DN225管1961米、DN315管1730米、PVC接户管2170米,设置检查井403个,土方工程7480立方米,路面恢复3360平方米,绿化恢复1020平方米。
建设期限: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
三、该项目总投资499.68万元,其中工程费461.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8.6万元,基本预备费9.8万元。资金由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筹解决。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项目的招投标和重要材料、设备设施购置采购等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并按相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不得突破投资规模,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政府项目投资效益。
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112-320402-04-01-734559)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