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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水利局:
你单位报来的《天宁区水利局关于上报茶山巷、浦前张家村易淹易涝片区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水〔2021〕2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片区排涝能力,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茶山巷、浦前张家村易淹易涝片区整治工程。
二、项目位于天宁区茶山街道,东至和富路,南至中医院南苑南侧,西至和平中路,北至富东路。本项目为改造项目,不改变原用地性质,不涉及新增用地。工程主要对原有截污泵站进行改造,设置排涝和截污功能,设计排涝规模为2立方米每秒,并对600米管网及箱涵进行清淤,设置DN1200雨水管230米、DN1500雨水管70米。
三、该项目匡算工程总投资1217.11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112-320402-04-01-452450)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