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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丽华北路东侧、东方西路南侧地块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住建〔2021〕10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丽华北路东侧、东方西路南侧地块周边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原则同意实施丽华北路东侧、东方西路南侧地块配套道路工程。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拟建丽华北路东侧、东方西路南侧地块配套道路2条,分别为章东路和宗家塘路。项目总用地面积12194平方米,其中车行道面积8056平方米,人行道面积2070平方米,生物滞留带面积2068平方米,土地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桥梁面积625平方米。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附属市政工程(地下管线、路灯、绿化等)及交通设施工程(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公交站台等)。
1. 道路工程:总长555米,其中:章东路,长348米,西起丽华北路,东至章家浜桥东侧;宗家塘路,长207米,北起东方西路,南至章东路;均规划为城市支路,一般路段红线宽度20米。
2. 桥梁工程:位于章东路上,跨规划河道章家浜,跨径20米,长24.66米,宽23.9米,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板梁桥。
3. 附属市政工程:
(1)给水管:管径DN200,管长176米。管径DN300,管长304米。
(2)污水管:管径DN400,管长440米。
(3)雨水管:管径d400,管长165米。管径d2000,管长395米。
(4)燃气管:管径PE160,管长240米。
(5)供电管:管径9φ200,管长620米。
(6)信息管:管径6φ110,管长500米。
(7)道路照明:按30米设置1盏路灯,道路两侧路灯共计38盏。
(8)行道树:株距按6米,两侧道路行道树共计186株。
(9)生物滞留带:建设面积2068平方米。
4. 交通设施工程:交通标志标线按道路长度考虑;信号灯(含标杆)2组;公交站台4座。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2716.7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30.33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39.42万元,预备费246.97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统筹解决。
四、根据《常州市天宁区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常天政办〔2021〕14号)要求,本项目实行集中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单位为常州弘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弘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履行建设单位职责,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项目使用与接收的主体,项目施工合格后,予以接收和管理。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112-320402-04-01-476602)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