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常州市天宁区茶山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天宁区茶山街道2022年“小散乱”排水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茶办〔2021〕3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推进管网高质量建设,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天宁区茶山街道2022年“小散乱”排水整治工程。
二、项目位于茶山街道,北至京杭运河,南至中吴大道,西至和平中路,东至丽华北路,对范围内污水管道进行整治,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敷设管径DN150-DN400污水管道3160米,设置检查井201座等。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不改变规划用途。
三、该项目总投资972.1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54.4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129.39万元,预备费88.38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统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112-320402-04-01-678835)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