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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天宁区丁横河支浜(紫云浜)清淤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常天青街〔2021〕5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常州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天宁区丁横河支浜(紫云浜)清淤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同意你单位实施丁横河支浜(紫云浜)清淤工程。
二、项目位于天宁区青龙街道,北起丁横河,南至沪宁铁路。主要对丁横河支浜(丁横河至沪宁铁路段)进行清淤,全长830米,清淤土方24450立方米。
项目建设期限为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
三、河道工程等别为Ⅴ等,工程级别为5级。设计河道清淤底高程原则与现状淤泥底高程一致,在遇淤泥底面高程低于1米时,则清淤至1米。河道控制最高水位4.3米,起排水位4米,最低控制水位3.5米。
四、项目总投资422.0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9.0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4.99万元,基本预备费18.03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筹集解决。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项目编码:2110-320402-04-01-109451)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