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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郑陆镇文化旅游休闲观光带建设初步设计的请示》(郑政发〔2021〕6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常州市规划设计院编制的《郑陆镇文化旅游休闲观光带建设初步设计》,同意你单位实施郑陆镇文化旅游休闲观光带建设工程。
二、项目位于天宁区郑陆镇,朝阳路(舜山路-黄家浜)、常焦线(戚月线-新堂路)沿线,项目涉及的工程均在原有用地范围内实施,不改变规划用途,不涉及新增用地。建设内容主要为朝阳路(舜山路-黄家浜)及常焦线(戚月线-新堂路)景观提升,具体包括路面修复18000平方米(其中白改黑6300平方米、破损路面修复11700平方米),铺装道板更换1690平方米,道路两侧绿化提升189930平方米(其中常焦线绿化提升80930平方米、朝阳路绿化提升109000平方米),道路沿线建筑立面提升3250平方米,道路交叉口及景观节点打造3处(景观绿化提升1860平方米、休闲广场改造1800平方米、景观小品1项),杆线整理1项,增设广告牌3000平方米。
项目建设期限为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
三、项目总投资333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85.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7.13万元,基本预备费158.62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筹集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项目编码:2109-320402-04-01-468932)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