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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舜新幼儿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郑政发〔2021〕6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学前教育服务,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舜新幼儿园建设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工业大道以北、中心河路以西,主要建设一幢三层幼儿园综合楼,配套建设地下室、购置教学设备,同步实施道路场地、环境绿化及水电气等设施,办学规模15班。项目总建筑面积11241.98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7662.22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架空层)451.6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128.14平方米。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7382.0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729.8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37.58万元,基本预备费314.61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402202100018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实施。
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012-320402-04-01-751954)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