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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青龙街道办事处关于报批天宁区丁横河支浜(紫云浜)清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青街〔2021〕5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丁横河支浜(紫云浜)水质和生态环境,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天宁区丁横河支浜(紫云浜)清淤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天宁区青龙街道,北起丁横河,南至沪宁铁路。主要对丁横河支浜(丁横河—沪宁铁路)进行清淤,全长830米,清淤土方23283立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467.8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1.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7.68万元,基本预备费38.59万元。
项目建设期限为2021年12月—2022年2月。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项目的招投标和重要材料、设备设施购置采购等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并按相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不得突破投资规模,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政府项目投资效益。
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110-320402-04-01-109451)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