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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茶山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天宁区茶山街道丽华一村、朝阳四村片区—朝丽路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茶办〔2021〕2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片区周边生活环境,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天宁区茶山街道丽华一村、朝阳四村片区—朝丽路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天宁区茶山街道朝丽路,光华路以南,中吴大道以北,长810米,总改造面积28000平方米。该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不涉及改变规划用途。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沿街立面粉刷出新、店招更新、设置电子抓拍设施、停车设施改造、景观小品提升、设立标志标牌路灯等。
三、项目总投资446.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0.9万元,基本预备费21.2万元。
项目建设期限为2021年11月—2022年1月。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项目的招投标和重要材料、设备设施购置采购等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并按相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不得突破投资规模,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政府项目投资效益。
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110-320402-04-01-286115)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