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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郑陆镇文化旅游休闲观光带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郑政发〔2021〕6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发展全域旅游,打造郑陆镇文旅观光带,原则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郑陆镇文化旅游休闲观光带建设项目。
二、项目位于天宁区郑陆镇,朝阳路(舜山路-黄家浜)、常焦线(戚月线-新堂路)沿线,项目涉及的工程均在原有用地范围内实施,不改变规划用途,不涉及新增用地。建设内容主要为朝阳路(舜山路-黄家浜)及常焦线(戚月线-新堂路)景观提升,具体包括路面修复18000平方米,铺装道板更换1690平方米,道路两侧绿化提升189930平方米,道路沿线建筑立面提升3250平方米,道路交叉口及景观节点打造3处,包括景观绿化提升1860平方米、休闲广场改造1800平方米,增设广告牌3000平方米。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333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85.25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87.13万元,预备费158.62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实施。
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109-320402-04-01-468932)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